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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安全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
时间:2018-01-05 21:02   来源:   作者:

各县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办、市级有关部门、新能源汽车销售运营企业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企业:

  《湖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安全监管实施办法》已经八届市委第25次常委会和市政府第12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12月25日  

  

湖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安全监管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安全监管工作,预防和杜绝在新能源汽车运行及充电桩使用中发生事故,切实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打造安全、可持续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工信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装[2016]377号)和省推动纯电动汽车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关于印发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浙汽安办〔2017〕1号)文件精神,高度重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中的安全问题,建立健全我市新能源汽车和充电基础设施的安全保障体系。

     二、主要目标

     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加快建立安全保障体系。强化政府职能意识,建立全市监测平台;明确运营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预案,提高对新能源汽车安全事故的预防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工作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重点工作

     (一)明确企业主体责任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车辆运营企业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企业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对生产、运营的新能源汽车及充电桩负总责。

     一是明确新能源汽车运营企业主体责任。新能源汽车运营企业要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保障乘客和乘务人员的人身安全。建立并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强化事故应对能力;定期开展应急培训、组织消防演习,提升驾驶员对事故的防范能力和应急能力;建立车辆定期检修机制,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类隐患和故障,确保车辆性能安全。

     二是明确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企业主体责任。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企业要建立安全责任制度,要确保运营的充电桩质量安全可靠,要与新能源汽车产品匹配兼容。加强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建立充电设施定期保养与例行检查机制,保持其安全、清洁、完好,并做好相关检查保养记录;建设完善的监控网络并接入市级运营监测平台,实现全天候实时监控,确保充电设施运营安全。

     三是提高售后服务和升级改造能力。新能源汽车生产和销售企业、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企业要信守产品质保承诺,合理布局售后服务网络,建立健全售后安全运行档案制度,做好定期安全检查、保养等服务工作。对已销售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和已建设运营的充电设施要提供免费改造升级服务,确保新能源汽车产品和建设运营的充电设施满足新版充电接口和通讯协议国家标准的要求,提高充电互通性和安全性。

     四是配合做好产品质量检查工作。新能源汽车销售企业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企业要会同市及县区推广办以及相关部门开展新能源汽车产品市场抽样核查、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对发生起火、爆炸等安全事故的产品,按照要求开展调查,深入分析查找原因,对存在设计缺陷的同类产品要立即联系该生产厂家进行处理。

  (二)落实政府相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

  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建立安全监管机制、隐患排查机制和事故应急处理机制。

  一是成立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联合市政府应急办、市安监局、市卫生局、市消防支队等有关单位成立湖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和市经信委主任担任副组长,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在市经信委,负责综合协调工作。

  二是加强安全隐患排查。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负责督促新能源汽车和充电基础设施生产(建设)、运营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并指导和监督有关企业定期对产品进行检查、及时排查和整治隐患。组织行业内专家成立专家组,发生事故时及时介入进行事故分析,并完成安全事故报告。

  三是建立应急预案制度。成立应急领导小组,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担任副组长,其他成员即为安全监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发生事故时,领导小组根据事故危害程度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做好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等应对工作,并对新能源汽车安全事故及时作出评估。

  四是明确各成员单位安全监管职责。

  市政府应急办:负责指导有关单位和企业制定应急预案,指导开展应急演练。

  市发改委:会同市邮管局负责指导快递企业制定应急预案和开展演练;指导和督促快递企业加强日常维护和管理,定期开展检修,建立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市经信委:会同市政府应急办协调有关单位和企业制定应急预案,协助开展应急演练; 负责指导充电桩运营企业制定应急预案;做好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安排新能源汽车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经费。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公交及出租车企业制定应急预案和开展演练;督促公交及出租车企业建立日常设备维护和保养机制;指导企业开展安全检查,对漏洞和不足责令限期整改;配合交警支队处理发生在道路上的新能源汽车安全事故。

  市公安局:发生新能源汽车交通事故时,根据事故性质、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对必要的区域实行交通管制,保护现场,维持交通秩序,组织人员疏散,参与救援等。

  市环保局:负责新能源汽车重大交通事故状态下,检测新能源汽车电池内有毒有害物质泄漏、次生或伴生的环境污染,提出对环境污染治理的措施建议。

  市安监局:负责督促和指导有关运营企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参与相关事故调查处理和事故应急救援。

  市卫计局:负责做好事故医疗应急和救护工作。

  市消防支队:负责指导和审查有关企业配备消防设施、建立消防应急预案,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定期开展消防演习;快速接出警,控制灾情蔓延,及时消除险情,努力减少灾害损失。

  市邮管局:负责牵头快递企业制定应急预案和开展演练;指导快递行业建立新能源汽车安全隐患排查机制;组织快递企业开展新能源物流车定期检修工作。

  国网湖州供电公司:配合市经信委指导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制定应急预案;负责保障充电基础设施供电线路的安全运维;负责公司建设充电设施的安全演练和安全应急;参与市新能源汽车及充电桩运营监测平台的建设运营。

  新能源汽车运营企业:负责建立新能源汽车日常保养和检修机制;开展培训工作,加强乘务人员安全防患意识和事故应对能力;制定新能源汽车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消防演习活动。

  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企业:负责建立充电基础设施日常保养和检修机制;开展充电站点工作人员培训工作,加强工作人员安全防患意识和事故应对能力;制定充电基础设施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消防演习活动。

     (三)建立健全运营监测平台

     联合我市新能源汽车运营企业和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企业,建立和完善新能源汽车及充电桩运营监测平台,并将企业及县政府自建平台接入到全市统一的监测平台。通过运营监测平台实时监测关键系统运行参数,对发现安全隐患的车辆,及时预警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

     附件1:湖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安全监管领导小组成员名单.doc

     附件2:湖州市新能源汽车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