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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流域管理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召开
时间:2011-10-18 13:26   来源:   作者:

  10月9日,《太湖流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在京召开。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郜风涛、水利部副部长周英等讲话并回答记者提问。
  郜风涛在讲话中强调,良法在于行,按照社会主义法制的要求,已经制定的法律法规必须得到全面正确的贯彻实施,否则就是一纸空文。《条例》作为我国第一部综合性的流域行政法规,对加强太湖流域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保障防汛抗旱及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安全,改善太湖流域生态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条例》还对其他湖泊治理具有重要借鉴意义,希望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特别是太湖流域有关地方政府及其部门以及社会各界,都要本着对国家、对人民、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学习贯彻实施《条例》,共同把太湖及我国的其他湖泊治理好,还它们一个山清水美的自然风貌。
  周英简要介绍了《条例》制定的背景和意义、主要内容以及贯彻实施的安排,并强调做好《条例》的实施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需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齐心协力、切实履行好法定职责。
  周英指出,太湖流域位于长江三角洲的核心区域,改革开放以来逐步发展成为我国经济、文化、科技最为发达的地区之一。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太湖在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的同时,也承受着巨大压力,出现了各种具有太湖特色的流域水问题,因此迫切需要出台专门的法规,将国家有关法律制度与太湖的特点和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并使之具体化;将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中经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各项措施法治化;将国家关于施行最严格的管理和保护制度实现到管理之中,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流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周英强调,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做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当前要着重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要学习宣传好《条例》。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条例》确立的基本原则、主要制度,准确把握《条例》的深刻内涵,增强贯彻实施的自觉性。要采取多种形式和措施,大张旗鼓地宣传学习好《条例》,并为《条例》的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二是要贯彻落实好《条例》。要抓好抓紧制定《条例》配套制度,提出贯彻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流域基本情况调查,对有关生产建设和开发利用情况进行登记,依据《条例》规定进行分类处理。进一步加大对太湖流域违法行为的查处和督办力度,确保《条例》规定的各项制度和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三是要以《条例》的贯彻实施以契机,全面加强太湖流域管理和保护。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健全工作机制,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方式的创新,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开创太湖流域管理的新局面。
  发布会上,郜风涛、周英,以及环保部污染防治司司长赵华林、国务院法制办农环司司长王振江和太湖流域管理局局长叶建春共同回答了记者的提问。水利部政法司司长赵伟主持会议。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水利报等23家媒体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信息来源于水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