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到5月14日,除西藏、新疆外,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均已公布阶梯电价听证方案。公布的方案中,上海的第一档电量最高,为260度/月;青海最低,为60度/月。11日,北京、上海、江苏等地同时召开听证会,随之关于居民阶梯电价的社会关注也达到高潮。
在各路媒体的炒作下,关于居民阶梯电价的各种热议持续升温,但其中也不乏有失偏颇之言。居民阶梯电价全国实施即将进入倒计时,本文为您从电力能源、电价改革、资源价改和居民生活四个方面解析其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可能产生的影响。
居民阶梯电价更在于节能机制的建设
居民阶梯电价是“电荒”的产物。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能源消耗不断加剧,作为以煤电为主要燃料的电力生产而言,电煤的供应日趋紧张,加之不合理的煤电体制,以致煤电矛盾已经到了十分尖锐的程度。每逢用电高峰季节在部分电力供应紧张省份总会出现拉闸限电,始于2004年的居民阶梯电价试点便由此而来。
在燃煤电厂陷于越发越亏的恶性循环中,“电荒”也大有逐年蔓延之势。为此,国家发展改革委将阶梯电价调整增加的收入,部分用于弥补由于燃料成本上涨增加的电网企业购电成本,缓解发电企业经营困难,以保障电力正常供应。有专家认为,阶梯电价实施的意义从中期看,有利于理顺电煤关系,在一定程度上为上游煤炭价格机制的完善释放空间。
然而,据测算按照目前居民用电占社会总用电量的12%计算,电价调整后的收益或可达170多亿,拿出其中一部分用于弥补燃料成本,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电企经营困境,然而对年亏数百亿的发电企业而言实则杯水车薪,若要根治这一问题恐怕唯有更深入的的体制和机制改革而不能为。
因此,阶梯电价实施对电力能源的影响更在于体现资源稀缺性,进而推动节能减排。
居民阶梯电价实施为电价改革亮起信号灯
长期以来我国的电价改革步伐迟滞不前,居民阶梯式电价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优化配置的产物,在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电的基础上,让电价更大程度地反映市场供需关系,发挥价格杠杆的原理,实现资源的高效配置。因此,居民阶梯电价的推行可以说为电价改革乃至电力体制改革亮起了一盏信号灯,为电价改革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电价制定涉及面广,一直是一个复杂的问题,这其中存在城乡居民、企业、商业之间的交叉补贴,过度的交叉补贴也会产生一定的问题,所以实施阶梯电价或许会成为解决这些问题的突破口,因为相对而言它更具可行性,也较容易被老百姓接受。” 山东大学电气工程学院副院长韩学山说。
据悉,部分券商对其抱有相当的信心,“因为我们相信如果阶梯电价更进一步,是有可能开启电价市场化改革的步伐,哪怕这种改变幅度是有限的,也对整个电力行业运行有积极影响,从而有利于提升电力板块的估值水平。”
然而业内专家同时指出,只占社会总用电量12%的居民生活用电对整个电价改革的作用实属有限,推行居民阶梯电价只是触及了我国电力系统市场化改革终端环节的一小部分。尽管有利于构建合理电价机制,但是距电价真正走向市场化还很难。要理清整个电力系统的价格机制,恐怕需要行政部门渐次回归裁判员角色,逐步放手市场博弈贯穿整个行业链条,最终实现电力用户与电企之间直接的价格谈判。届时,用户在阶梯电价改革初期对用电信息不公开、各档用电量核定不科学、电价水平与用电实际情况相脱节等隐忧,或许都会迎刃而解。
居民阶梯电价或成为能源资源价改范本
“实施阶梯电价是构建合理电价体系的必然,也是国家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方向。”在记者采访中相当专家表达了相同的看法。现在正使用的居民电价收费制度,不合理性已逐渐凸显,尤其不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与居民密切相关的“水、气、油”同样面临这样的问题。
经过各地听证会之后,阶梯电价方案日臻成熟,除具体细节外,基本获得了大多数民众的支持,我们认为此轮电价改革的成功率非常高。据中电舆情观察室消息,由于有着坚实的民意铺垫,居民阶梯电价的实施之路平坦很多。然而一个潜在的危机苗头是,对于以普通老百姓为代表的消费群体的改革往往力度大、见效快,而涉及既得利益群体的改革往往难以推进。网民们的关注角度已从担忧涨价到追求公平正义。这也成为阶梯电价关注持续升温的重要因素。
因此,各地方在具体核定阶梯电价方案时,需避免过往资源税价格调整过程中的“信任危机”。此前,各地的水价调整听证会就被坊间戏称为“逢听必涨”,其中的原因就在于行业信息数据透明度不够、居民话语权未得到应有的彰显。
专家指出,倘若此次价改等于涨价的魔咒能顺利打破,阶梯电价推行将会成为一个范本,在民众中示范效应非常大,对下一步资源类价格改革的民众支持度就会提高。
居民阶梯电价最大的意义莫过于引导合理消费
居民阶梯电价在我国部分些省份已有十多年的历史,早在2001年甘肃省便开始推行,然而那时的阶梯电价又称阶梯优惠电价,其目的却是鼓励消费。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居民生活用电量日渐攀升,尤其是在我国南方部分省份在用电高峰期“拉闸限电”时有出现,为抑制不合理用电需求,从2004年开始,浙江、四川、福建等省先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居民阶梯式累进电价试点,对于这些省区的居民而言阶梯电价对他们产生了怎样的影响?我们或许可以管中窥豹,探寻阶梯电价在全国推广后可能产生的效果。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调整用电习惯、普及节能电器……从2006年开始,阶梯电价对试点省份居民的生活已经产生了潜移默化的改变。2004年8月,浙江便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居民阶梯电价方案。据统计,随后4年,浙江全年全省生活用电同比增幅分别为19.6%、16.4%、13.6%和12.2%,占全社会用电量之比均在10%-11%左右。
然而,在试点省份有部分市民反映,由于不同档次的电价之间差距不大,通过电费高低促进节约用电的效果并不明显。不少市民认为,若要真正发挥阶梯式价格的调节作用,就应进一步降低低用电量电价,提高高用电量电价,真正做到让“富人补贴穷人”。
当然,任何人群都有最低的电力消费需求,这就是居民生活基本用电,必须得到保障。低收入群体容易因电价上涨而控制电力消费;而高收入群体相对不太在乎电价上涨。因此,对低收入群体的电力定价应低于高收入的群体,这样既是对低收入群体基本需求的保障,同时又是电力企业追求效益最大化的正常选择,效益与公平兼顾不正是此次居民阶梯电价全国推行的初衷。
(信息来源于中国电力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