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有序用电管理,确保供用电秩序平稳,按照《浙江电网统调用电指标管理办法(试行)》(浙经信电力〔2011〕426号)要求,根据各地2012年和2013年的用电负荷及特高压宾金直流故障时电网网架制约情况,现下达2014年春、夏、秋季用电指标及促进低谷用电奖励指标,请遵照执行。
一、指标比例测算
(一)本次用电指标分配比例,根据实际情况,分为A、B两套方案。A方案在一般性全省缺电时执行,指标按早峰(7:00~10:59)、晚峰(17:00~22:59)、腰荷(11:00~16:59)、低谷(23:00~6:59)四个时段分别测算。B方案根据特高压宾金直流故障后,电网潮流受网架制约情况制定,不分季节和时段,按实际情况适时启动。
(二)A方案中,春季用电指标是以2012年和2013年3月1日—6月30日的各时段平均最高用电负荷为基数分别测算,夏季用电指标是以2012年和2013年7月1日—9月30日的各时段平均最高用电负荷为基数分别测算,秋季用电指标是以2012年和2013年10月1日—11月30日的各时段平均最高用电负荷为基数分别测算,2012年与2013年各占50%权重。
(三)衢州用电指标分配比例按扣除巨化自备机组后的数据进行测算。
二、指标分配比例
(一)A方案春季用电指标(3月1日-6月30日)
(二)A方案夏季用电指标(7月1日-9月30日)
(三)A方案秋季用电指标(10月1日-11月30日)
(四)A方案中,地区用电指标=(全省供电能力-网损-戴帽指标-用电奖励指标)×用电指标比例+地区戴帽指标+地区用电奖励指标,其中,网损=全省供电能力×0.05。
(五)B方案春、夏、秋季用电指标(3月1日-11月30日)
注:嘉兴市用电指标仅适用于500kV由拳变供区,嘉兴市其他地区不受限;杭州市用电指标仅适用于除500kV仁和变、瓶窑变和富阳变供区以外的地区,以上三个500kV变电所供区不受限。
三、促进低谷用电奖励指标
(一)2014年度全省促进低谷用电奖励指标额度定为100万千瓦,各市月度累计用电负荷率与上年同期相比,每提高1个百分点,按当地上年度平均网供最高用电负荷的1%计算奖励用电指标,当月度累计网供用电负荷率与上年同期相等或降低的,则促进低谷用电奖励指标为零。
(二)促进低谷用电奖励指标=累计月度网供用电负荷率提高百分点数×(上年度网供平均最高负荷×1%)
若按上述计算,当月各市促进低谷用电奖励指标累计总额高于100万千瓦的指标额度,则以省100万千瓦为限,各市同比例下调月度奖励指标值。
(三)2013年度各地平均网供最高负荷(单位:万千瓦)
四、其他
(一)用电紧张时期,由省调每日16:00前,根据第二天的供电能力下达次日的早峰、腰荷、晚峰用电指标。
(二)在日常用电指标分配中一般不下达低谷用电指标,仅在低谷电力供需不平衡时,下达低谷用电指标。
(三)为了鼓励各地挖掘低谷用电潜力,加强削峰填谷,努力提高用电负荷率,低谷用电奖励指标按月另行下达。
(四)衢州地区用电指标不包括巨化集团自备机组发电出力(按36.5万千瓦计)。巨化集团网供负荷(扣除36.5万自备机组出力后)由巨化集团与衢州市有关部门参照全省指标分配办法协商确定。
(五)丽水地区水电装机较大,网供负荷与水文情况密切相关。若遇极端气候等原因导致水电出力严重不足,地区电力供需缺口较大,则根据届时全省电力供需情况和丽水实际用电需求,临时下达用电戴帽指标。
(六)考虑杭州地区夏季空调负荷比重较大等因素,下达杭州市夏季(7月1日-9月30日)用电戴帽指标20万千瓦。为保障秦山核电安全监测线路的可靠运行,春、夏、秋季(3月1日-11月30日)下达海盐县用电戴帽指标2万千瓦。
(七)各地实施有序用电,要严格按照“保民生、保有序、促节能、促转型”和“先生活,后生产”的原则,确保城乡居民生活用电不受影响,确保党政机关、农业生产、医院、学校、金融、交通枢纽、军用及公共设施等重要部门和单位的用电:要继续坚持“分档有序用电”做法,深化有序用电精细化管理,优化电力资源配置,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
201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