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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最终确定
时间:2011-08-06 22:58   来源:   作者:

    业内呼唤已久的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终于在国家发改委的一纸通知中落地。8月1日,国家发改委在关于完善太阳能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中,按照核准及建成投产的不同时间点,将太阳能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最终确定为每千瓦时1.15元与1元两档(含税)。
  通知中称,2011年7月1日以前核准建设、2011年12月31日建成投产、发改委尚未核定价格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统一核定为每千瓦时1.15元。2011年7月1日及以后核准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以及2011年7月1日之前核准但截至2011年12月31日仍未建成投产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除西藏仍执行每千瓦时1.15元的上网电价外,其余省(区、市)上网电价均按每千瓦时1元执行。
  此前,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价均采取“一事一议”的招标方式确定。去年8月进行的第二轮太阳能光伏特许权招标的13个项目中,最低上网电价为0.7288元/千瓦时,最高上网电价为每千万时0.9907元,而在2009年7月我国首个光伏特许权招标项目——敦煌10兆瓦发电项目的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1.09元。
  由于太阳能电站项目一旦建成至少运行25年,因此出台固定上网电价有利于投资者形成稳定投资回报预期,对于促进光伏行业健康发展具有推动作用。彭博财经太阳能分析师罗路认为,此次确定的两档上网电价,可以保证企业有一定的内部收益率,政策的出台无论对于光伏行业上游的多晶硅、中游的光伏组件、逆变器还是开发商而言,无疑都是一大利好。
  据他测算,以25年的运行时间、全国平均光照水平以及当前1.36美元/瓦的组件价格计算,每千瓦时1.15元的上网电价企业将可获得平均8%左右的内部收益率,这已与德国光伏发电项目的内部收益率相当,较我国第二轮光伏特许权招标项目的内部收益率更是高出很多。考虑到组件价格逐年下降的趋势,即便是今后实行每千瓦时1元的上网电价,只要企业贷款成本控制得当,便仍旧可以获得不错的内部收益率。
  通知中称,标杆上网电价的实行的范围是非招标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通过特许权招标确定业主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其上网电价按中标价格执行,中标价格不得高于太阳能光伏发电标杆电价。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副所长李俊峰认为,这意味着今后太阳能光伏发电上网电价将可能与风电一样,实行标杆电价与特许权招标定价两种并行的方式同时进行。他认为,国家最终确定的每千瓦时1元的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对于西部光照充分的省份而言,无疑利好更大,因为这将吸引更多企业资金投向西部,以换取更高的收益。
  而对于享受中央财政资金补贴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通知中称其上网电量按当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执行,高于当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的部分,仍在全国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中分摊。罗路认为,这意味着申请了金太阳财政补贴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将不再适用标杆上网电价。
    (信息来源于凤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