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电公司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时间:2011-01-09 15:29 来源: 作者:
今年年中,在长兴发电公司职代会代表组长联席会议上,该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边加浩与工会主席蒋平洲分别代表行政方和职工方共同签订了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该公司工会委员、职工代表组组长、女职委委员以及部分女职工代表参加了签定仪式。

为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权益,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和工作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发挥女职工在企业建设中的作用,促进女职工与企业共同发展,长电公司工会根据浙能集团工会的总体部署,依照“平等协商、共谋发展”的原则,起草了《长电公司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在合同签订前,该公司女职委就合同相关条款进行了意见征求和酝酿,并专门召开了女职委会议,对合同条款进行了逐字逐句的研究和讨论。同时将修订稿以OA的形式发给相关人员广泛征求意见,形成最后的文本。
据悉,该合同共有5章25条,着重从女职工的“五期”保护、民主参与权利、女职工劳动卫生保护等多个方面全面保障女职工的权益,该合同还将女职工的专项体检以文本的形式提出,使女职工利益保护的各项措施更全面、更具可操作性。该合同作为长电公司集体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订仪式上,边加浩表示:随着社会的进步,女职工的权益日益被重视,对于企业来说也确实是需要支持的。公司历来重视女职工工作,也有责任为女职工提供更好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同时,也需要女职工对公司工作给予更多的理解,为公司的发展尽职尽责,做出自己的努力。(长电公司 王樱文 方立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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