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长兴电厂通过市森林单位创建验收
时间:2011-01-01 15:40 来源: 作者:
10月25日,由湖州市、长兴县林业局组成的创建市森林单位验收组来到长兴电厂,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及现场踏看等渠道对该厂创建湖州市森林单位进行了检查与验收。
验收组对长兴电厂创建市森林单位所做的工作给予了较好的评价,并通过该厂为湖州市森林单位。

图为该厂领导向验收组汇报创建情况、厂区林荫大道。(谢斌 廖静霞)
| 站内搜索: |
|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凤凰路777号 联系电话:0572-2420636 传真:0572-2420299 | 本站最佳浏览效果:1920*1080分辨率/建议使用微软 IE9.0以上 | |
| 联系邮件:hzdlhx@163.com 版权所有©:湖州市电力行业协会(www.hzepa.cn) | 当前在线16人 今日访问IP:851个 | |
网站备案号:浙ICP备18031726号
浙公网安备33055202000047号
| 技术支持:全季科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