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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服务型制造工程实施意见
时间:2017-02-11 11:22   来源:浙转升办〔2016〕47号   作者: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浙江行动纲要》,现将《浙江省服务型制造工程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省转升办

2016年12月9日

浙江省服务型制造工程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浙江行动纲要》(浙政发〔2015〕51号)和工信部、国家发改委及中国工程院联合出台的《发展服务型制造专项行动指南》(工信部联产业〔2016〕231号),推动我省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促进制造业由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特制订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服务型制造,是制造企业以满足市场需求为中心,通过优化升级生产组织形式、运营管理方式和商业发展模式,推动产业链延伸和价值链提升,全面打造竞争新优势的一种新型制造模式。我省是制造大省,但制造业在全球产业分工体系中总体处于中低端,面临环境、资源和市场的多重约束,主要依靠资源要素投入和规模扩张的粗放经济增长方式难以为继。而服务型制造能够引导制造企业以产需互动和价值增值为导向,由提供产品向提供全生命周期管理转变,由提供设备向提供系统解决方案转变。加快发展服务型制造对我省有效改善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益,破解低端产能过剩和高端产能不足并存的矛盾,重塑制造业价值链,培育制造业发展新动能具有重要意义。

  (二)指导思想。抓住实施“中国制造2025”战略的重大机遇,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鼓励我省制造企业增加服务环节投入,实现从以加工组装为主向“制造+服务”转型,从单纯出售产品向出售“产品十服务”转变。加快推动我省制造企业在服务中收益、在服务中增值、在服务中创新,形成制造与服务相互支撑、相互促进、相互融合的发展新格局。全面提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推动制造大省向制造强省迈进。

  (三)主要目标。通过提高设计能力、增强制造效能、拓展营销渠道、延伸产品服务和挖潜客户价值,制造业与服务业全方位、宽领域、深层次融合,服务型制造水平明显提升,对制造企业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促进作用进一步增强。到2020年,培育100家服务能力强、行业影响大的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建设20个功能完备、运转高效的服务型制造公共平台;形成5个服务特色鲜明、配套体系健全的服务型制造示范基地。示范企业服务收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20%以上。基本形成与《中国制造2025浙江行动纲要》建设进程相适应的服务型制造发展新格局。

  二、主要行动

  (一)设计服务提升行动

  1.打造工业设计顶级赛事。树立崇尚创新设计的价值取向,通过开展设计项目奖励、国际设计论坛、设计成果交流、设计项目对接、设计机构推介、创新设计推广、创业投资对接等活动,提高中国设计智造大奖的权威性和影响力。努力将其打造成为一个具有国际影响力,并对省内各类工业设计大赛起到统领作用的顶级赛事。

  2.建设工业设计创新载体。围绕“七大万亿”产业再新建若干工业设计基地,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机制。推进我省现有特色工业设计基地与块状经济紧密结合,实现专业化发展。围绕工业设计特色小镇建设,加快构筑创客空间和众创平台,打造工业设计产业链。整合高校、科研院所、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企业设计院等技术和设计力量,瞄准世界前沿技术和设计,针对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开展创新设计攻关,努力提高工业设计原始创新、集成创新能力。

  3.促进设计产业健康发展。引进、培育一批有实力的工业设计机构,优化我省工业设计机构的结构,提高设计水平和服务能力。支持工业设计企业以订单式、契约式、股权式等多种形式为制造企业提供设计服务。引导设计企业与重点企业开展各种对接合作,建立战略伙伴关系。加强对省级工业设计基地、省级重点企业设计院、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等的考核评估,优胜劣汰,促进工业设计产业的健康发展。

  4.加强设计公共平台建设。加快构建集信息发布、供需对接、设计展示、设计服务、成果交易、投资融资、教育培训、国际合作等功能为一体的工业设计服务网络平台。同时,集聚设计服务、设计咨询、知识产权、标准检测等机构,加快构筑工业设计服务链,为工业设计成果转移和产业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制造效能提升行动

  5.优化供应链管理。强化制造企业在供应链中的主导地位,通过改善上、下游供应链关系,促进信息流、资金流和物流的协同整合,提升供应链整体效率和效益。通过合并相同业务流程取得规模效应,通过时间优化提高效率,通过信息共享实现“零”库存。鼓励开展产融合作,支持制造企业发挥自身优势,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发起设立或参股财务公司,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分行业推广集中采购、供应商管理库存、精益供应链等模式和服务。

  6.推动云制造服务。支持制造企业、互联网企业、信息技术服务企业跨界联合,通过创新资源、生产能力和市场需求的智能匹配和高效协同,提供面向细分行业的研发设计、优化控制、设备管理和质量监控等云制造服务,实现制造资源、制造能力和物流配送开放共享。在设计、制造、检测、认证、营销、维护等领域探索开展运营服务,发展“制造即服务”业务。

  7.推广定制化服务。在能够识别群体客户需求共性的制造业领域,支持制造企业利用互联网将用户引入产品的生产过程,对接用户个性化需求,推进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和供应链管理等关键环节的柔性化改造,开展基于个性化产品的服务模式和商业模式创新。鼓励日用消费品、纺织服装、家居建材、电子终端、机械装备和汽车等制造企业,通过客户体验中心、在线设计中心和大数据挖掘等方式,采集分析客户需求信息,加强产业链协同与合作,增强定制化服务能力。

  8.支持专业化服务发展。支持“机器换人”工程服务公司、信息技术服务商、设备服务商等提供智能制造的诊断方案、工艺流程再造、装备智能化升级、售后监测维护、技术工人培训等专业服务和提升“机器换人”、机联网、厂联网、数字工厂等方面的产业技术服务。鼓励制造企业利用认证认可计量检测资源面向行业开展认证认可计量测试服务体系建设,通过建立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实现认证认可计量测试资源共享。促进制造企业与服务企业实施兼并重组,形成创新能力强、集成服务水平高、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

  (三)网络营销提升行动

  9.普及网络营销应用。鼓励制造企业树立全网营销理念,明确网络营销在企业市场营销中的定位,最大限度地利用网络资源开展营销活动。进一步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强化制造企业网站营销功能拓展。推动企业在网站中实现网络营销功能模块或完善与企业网络营销平台的对接。

  10.搭建网络营销平台。支持中小制造企业依托专业电商平台进行网络营销。鼓励大型制造企业整合一批运营、设计、营销、物流等人才组建网络营销业务部门,开展企业直接面向消费者的网络营销,鼓励行业龙头企业依托第三方或整合自有资源建立行业电子商务平台。

  11.创新网络营销模式。支持制造企业加快建立APP平台,参与移动电子商务市场来发展网络营销。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制造企业进驻海关集中监管区,通过正式报关等环节开展跨境电商业务。鼓励制造企业在传统销售网点增加消费体验功能,促进网络营销与门店销售有机融合。

  (四)产品延伸服务行动

  12.提供在线监测及诊断服务。支持工程机械、特种设备、交通工具、矿山机械、化工设备、数控机床、精密仪器、通信设备、电力设备和耐用消费品等领域企业建立运行监测中心、不间断应答中心等服务体系,通过设备跟踪和网络服务平台进行远程监测、故障诊断、远程维修、趋势预测等在线支持服务。支持制造企业在售卖硬件产品时提供移动APP应用,开展线上的业务查询、零部件采购和服务咨询等。

  13.发展按服务计费模式。鼓励专用设备和消费品等领域制造企业延伸服务体系,创新产品增值服务方式,改变传统单一的产品销售模式,发展直接面向用户、按流量或时间计费的租赁服务模式。引导生产特定产品的企业通过设立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开展定制型金融租赁服务,为发展按服务计费模式提供金融支撑。

  14.开展绿色环保服务。完善家用电器、办公设备、医疗器械,以及部分机电化工类(发动机、蓄电池、轮胎等)制造企业的售后维修体系和旧件回收体系,开展回收及再制造、再利用等绿色环保服务。支持机电产品再制造企业联合相关机构建设公共服务平台。支持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化工、电力等行业通过合同能源管理实施节能改造。引导节能设备、通用设备制造企业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由设备制造商向综合节能服务提供商转变,加大节能技术和产品研发力度,提升综合节能服务水平。

  (五)客户价值提升行动

  15.加快发展总集成总承包。支持制造企业开展设施建设、检验检测、供应链管理、节能环保、专业维修等领域的总集成总承包和面向重点工程与重大项目,承揽设备成套、工程总承包(EPC)和交钥匙工程。鼓励制造企业增强实力,在新能源、重大装备、海洋工程装备、航空航天装备、电子信息、电力设备、水泥设备等领域,提供工程总承包、建设-移交(BT)、建设-运营-移交(BOT)、建设-拥有-运营(BOO)等多种服务。围绕“一带一路”发展战略,支持装备制造企业取得资质,走出国门,承接国际重大工程项目,由工程承包向工程技术输出、信息系统集成、交钥匙工程、系统解决方案等方向发展。

  16.创新信息增值服务。鼓励制造企业研发应用平台和系统软件,获取产品全生命周期的数据信息,并提供协同管理、资源管理、数据服务等功能服务,拓展产品的增值空间。支持数控机床、海空装备、电力设备、医疗器械、特种设备等制造企业推进软硬件一体化,研发部署信息系统和服务平台。支持电子终端、家用电器、家居建材等制造企业研发制造智能终端、可穿戴产品和智能家居等产品,为客户提供环境监测、医疗健康、生活服务、在线教育等高端服务。支持制造业企业升级传感器、芯片、存储,软件等,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平台为客户提供实时、专业和安全的产品增值服务。

  17.探索智能服务新模式。引导制造企业跨领域,跨地域协同,对接科技、金融、文化等多种资源,强化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互联网+”政策引导,充分利用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服务平台,促进创客、公共服务、消费者与企业之间互动融合,大力创造“粉丝经济”,促进分享经济推广普及,营造有利于服务型制造创新发展的生态环境,推动新服务、新模式竞相涌现。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在浙江省工业转型升级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政策体系,密切部门分工协作,及时协调解决矛盾问题,全面落实各项行动。各级经信部门要结合当地发展阶段和产业现状,突出重点,制订推进方案,抓好工作落实,形成推进合力,加快发展服务型制造发展。

  (二)加强政策引导。全面落实国家发展服务型制造的有关财税政策。发挥好营改增推动服务业发展的积极作用。鼓励制造企业通过兼并服务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对于符合《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新产业、新业态指导目录》的服务型制造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依据国家六部委《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及我省的贯彻落实意见予以支持。

  (三)加强示范推广。统筹社会组织、科研单位、推广机构和制造业企业等多方资源,开展示范企业、示范项目、创新模式案例总结和经验推广。鼓励各级地方政府,发挥服务型制造标杆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大推广和支持力度,增强产业支撑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

  (四)加强智力支撑。建设“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的服务型制造人才培育体系,依托重点人才工程,加大服务型制造领域人才培养力度。汇集服务型制造的国内外专家资源,建立我省服务型制造专家库,开展巡访、咨询和诊断服务。

  (五)加强环境建设。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及时宣传我省推进服务型制造业发展的成效。强化典型引路,通过推广成功案例、组织召开现场交流会以及举办高峰论坛等形式,及时总结和宣传各类典型经验和做法,形成全社会积极支持、合力推动服务型制造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