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8年充电基础设施充电量补助的通知
时间:2019-02-02 22:14 来源: 作者:
各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企业:
根据《关于调整湖州市市本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配套补助政策的通知》(湖推广办[2017]1号)和《湖州市市本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配套补助办法(2016-2018年)》,现决定开展2018年充电基础设施充电量补助申报工作。请各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企业根据《通知》和《办法》中有关规定,整理相关资料并于2月20日前递交我办。相关材料包括:
1. 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2. 湖州市充电基础设施充电量奖励补助资金申请表;
3. 站点充电桩功率大小、站点电量清单、电费凭证等。
注:《湖州市充电基础设施充电量奖励补助资金申请表》需递交电子版和纸质版;所有纸质材料需一式两份。
联系人:凌娅瑛,联系电话:2880622,邮箱:214897185@qq.com
关于申报2018年充电基础设施充电量补助的通知(湖推广办〔2019〕4号)
湖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