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加强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审批等权力监管
时间:2015-11-28 09:38 来源: 作者:
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徐绍史近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家发改委已采取三大举措,着力加强对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审批等权利运行的监管。
对中国重大工程项目的建设和审批进行管理是国家发改委的重要职能之一,如何在此方面合理运用权力备受社会各界关注。
“近年来国家发改委党组多措并举,加快推进机关定位转型,大力深化自身改革、简政放权,推行网上办公、开办政务大厅,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从源头上减少权力寻租空间,着力加强对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审批等权力运行的监管。”徐绍史表示,国家发改委对此采取了三大举措。
一是简政放权。徐绍史介绍,国家发改委大幅缩减审批范围,取消下放了55项行政审批事项,连续两次修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中央层面核准项目累计减少76%,95%以上的外商投资项目、98%以上的境外投资项目改为网上备案管理。
此外,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取消和精简前置条件,全部取消了属于企业自主权的18项前置手续。除少数重特大项目保留环评作为前置审批以外,企业项目核准只保留规划选址、用地(用海)预审2项前置。
(信息来源于中国新闻网)
对中国重大工程项目的建设和审批进行管理是国家发改委的重要职能之一,如何在此方面合理运用权力备受社会各界关注。
“近年来国家发改委党组多措并举,加快推进机关定位转型,大力深化自身改革、简政放权,推行网上办公、开办政务大厅,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从源头上减少权力寻租空间,着力加强对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审批等权力运行的监管。”徐绍史表示,国家发改委对此采取了三大举措。
一是简政放权。徐绍史介绍,国家发改委大幅缩减审批范围,取消下放了55项行政审批事项,连续两次修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中央层面核准项目累计减少76%,95%以上的外商投资项目、98%以上的境外投资项目改为网上备案管理。
此外,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取消和精简前置条件,全部取消了属于企业自主权的18项前置手续。除少数重特大项目保留环评作为前置审批以外,企业项目核准只保留规划选址、用地(用海)预审2项前置。
(信息来源于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