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供电公司多个集体和个人获“五一”表彰
时间:2017-05-05 22:42 来源: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湖州供电公司 作者:严敏红
4月28日,从省、市总工会“五一”表彰大会上传来喜讯,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湖州供电公司多个集体和个人获表彰。其中,泰仑集团公司、长兴县供电公司、安吉县供电公司等3家单位被授予湖州市劳模集体称号;杨小东荣获浙江省“五一”劳动奖章,袁春春、吴宇红获湖州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尊重劳模是公司的优良传统。近年来,湖州供电公司在培育劳模、宣传劳模、发挥劳模作用等方面,进行了深入实践和探索。一是培育劳模典型。该公司十分重视对劳模的选树、培养和教育,把基层职工群众中的品德优良、业务杰出、创新实干、贡献突出、群众信服的优秀职工遴选出来,作为劳模的推荐对象,做到好中选优、优中选精。二是发挥劳模作用。以多样的形式宣传劳模精神,编辑劳模金榜录、召开劳模座谈会、举办劳模讲堂等主题活动,增强员工爱岗敬业和岗位争先意识。根据劳模的不同专业、特长、技能,通过一整套完善的工作机制,先后创建9家劳模创新工作室,实现师资整合、资源共享,以团队优势,为劳模搭建展现风采、传道授业的平台。在公司历届职代会代表、职代会主席团成员以及总经理联络员中都有劳模的身影,让劳模拥有更多、更广的话语权和参与权。三是用心服务劳模。劳模是公司宝贵的资源和财富,逢年过节开展慰问,劳模生病及时探望,家庭遇到困难第一时间给予帮助,经常性的关心,让劳模感受到组织的关怀与温暖。
目前,湖州供电公司拥有各级劳动模范53名。其中,全国劳动模范2人,省(部)级劳动模范12人,市级劳动模范18人,省公司劳动模范16人,县级劳动模范5人。这些劳模在各个时期为企业进步和科学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是广大干部员工学习的榜样,已成为该公司成长发展的精神载体和重要标志。